本岗位是集团公司董秘办法务经理助理,主要工作内容是协助法务经理处理法律日常法律事务基础性工作,如诉讼资料整理、文稿草拟修订、法院仲裁委等外部机构外勤等事务。任职要求:1、法律专业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(必备条件)2、1年左右法律事务相关工作经验(理论扎实且好学的应届毕业生亦可)3、思维逻辑清晰,能够依据事实和证据有条理地组织文字材料(初稿)4、阅读理解能力强,对文字材料能正确解读。5、良好的沟通表达能力6、能适应繁复琐碎的基础性工作,有耐性发展方向:本岗位将往公司专职律师的方向培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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